宿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指南
导语 为了方便宿州居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小编为您编写了宿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指南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有批准权利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证明材料;
6、建设工程已竣工的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完成后,申请人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提交享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属证书。
工作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