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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16-08-05 11:29:10
办理条件

1、职工参保:

(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2、城乡居民参保:

(1)全日制中、小学在校学生(含各类中专、职业技工学校);

(2)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含学龄前儿童);

(3)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4)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

办理材料

1、单位首次参保: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本单位职工花名册(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及身份证复印件;

(4)、参保人员劳动合同书(需经劳动部门仲裁鉴定);

(5)、职工工资(收入)发放表;

(6)、首次参保应填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2、城乡居民参保:身份证或户口簿;享受特殊人员补助标准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城乡居民参保: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以家庭为单位,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登记参保缴费,领取“宿州市埇桥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卡)”。

2、单位首次参保:由单位代办,新成立的企业应在成立后30日内,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地址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银河一路政务中心

驾车电话:0557-3023532

宿州市社保局地址及电话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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