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个人社保补贴和公积金补贴标准是什么?

导语 在宿州市企业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分别给予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全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详见正文。

  个人社保补贴和公积金补贴

  ➤ 政策内容:

  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分别给予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全额补贴,补贴时间期限不超过3年。

  ➤ 补贴对象

  与我市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 补贴标准和期限:

  3年内,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予以全额补贴。

  ➤ 申请流程:

  (1)申请:企业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宿州分厅或“皖事通”平台“高校毕业生留宿就业创业”专区“高校毕业生个人社保补贴”模块代为申请,提交至参保地人社部门和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申请,按年申请;之后每季度申请一次。

  (2)审核:参保地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和公积金管理经办机构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后,予以退回。

  (3)公示:通过参保地人社部门、公积金管理部门官网或政府网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名称、毕业学校、学历和劳动合同起止时间、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情况、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4)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审核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 申请材料(拍照上传):

  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宿州本地宝公众号,聊天对话框回复【留宿补贴】可获取补贴申领入口,实习实训补贴,社保公积金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