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大中专院校户籍办理材料一览

导语 宿州大中专院校毕业、退学或开除迁移户口所需要的材料均不相同,具体材料清单详见正文。

  户籍办理须知(大中专院校毕业、退学、开除迁移户口)

  ➤ 大中专院校毕业迁入入学前户籍地或者现家庭所在地

  1、《户口迁移证》;

  2、毕业证书;

  3、迁入地《居民户口簿》;

  4、体现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现家庭住址的房屋产权证明(迁入现家庭所在地的提供)。

  ➤ 大中专院校毕业迁入就业单位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

  2、毕业证;

  3、单位接收证明或就业报到证。

  ➤ 退学、转学和被开除学籍迁移

  1、申请人迁出地(省外不需要)和迁入地的《居民户口簿》;

  2、学校或教育部门处理决定(退学或转学、开除);

  3、户口迁移证(省外迁入提供);

  4、体现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现家庭住址的房屋产权证明(迁入现家庭所在地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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