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军人申请结婚登记要什么材料?

导语 宿州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军人结婚登记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材料必要性:必要

  规格份数:纸质(原件1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材料必要性:必要

  规格份数:纸质(原件1份)

  3.两寸合影照片

  材料必要性:必要

  规格份数:纸质(原件2份)

  4.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材料必要性:必要

  规格份数:纸质(原件1份)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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