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2022高中招生的录取原则和条件是什么?

导语 宿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坚持“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省示范高中的录取原则和条件是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应具有1个A、2个B、2个C(不得有D)或以上等级方能录取省示范高中。

  录取原则和条件:

  1.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坚持“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总成绩排名位次、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择优录取。考生一旦被录取后,不能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如考生未按时到校报到,则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录取,不能再参加任何普通高中录取。任何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所在县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省示范高中招生录取的必要条件。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应具有1个A、2个B、2个C(不得有D)或以上等级方能录取省示范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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